礼二
仪礼
总论
河间献王得古礼五十六篇,想必有可观。但当时君臣间有所不晓,遂至无传。故先儒谓圣经不亡于秦火,而坏于汉儒,其说亦好。温公论景帝太子既亡,当时若立献王为嗣,则汉之礼乐制度必有可观。又「致堂谓:『武帝若使董仲舒为相,汲黯为御史大夫,则汉治必盛。』某尝谓:『若如此差除,那里得来!』」
先王之礼,今存者无几。汉初自有文字,都无人收拾。河间献王既得雅乐,又有礼书五十六篇,惜乎不见于后世!是当时儒者专门名家,自一经之外,都不暇讲,况在上又无典礼乐之主。故胡氏说道,使河间献王为君,董仲舒为相,汲黯为御史,则汉之礼乐必兴。这三个差除,岂不甚盛!
今仪礼多是士礼,天子诸侯丧祭之礼皆不存,其中不过有些小朝聘燕飨之礼。自汉以来,凡天子之礼,皆是将士礼来增加为之。河间献王所得礼五十六篇,却有天子、诸侯之礼,故班固谓「愈于推士礼以为天子、诸侯之礼者」。班固作汉书时,此礼犹在,不知何代何年失了。可惜!可惜!贺孙录略。
礼书如仪礼,尚完备如他书。儒用。
仪礼,不是古人预作一书如此。初间只以义起,渐渐相袭,行得好,只管巧,至于情文极细密,极周经处。圣人见此意思好,故录成书。只看古人君臣之际,如公前日所画图子,君临臣丧,坐抚当心要绖而踊。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所谓君臣之恩义安在!祖宗时,于旧执政丧亦亲临。渡江以来,一向废此。只秦桧之死,高宗临之,后来不复举。如陈福公,寿皇眷之如此隆至,其死亦不亲临。祖宗凡大臣死,远地不及临者,必遣郎官往吊。寿皇凡百提掇得意思,这般处却恁地不觉。今日便一向废却。
礼有经,有变。经者,常也;变者,常之变也。先儒以曲礼为变礼,看来全以为变礼,亦不可。盖曲者,委曲之义,故以曲礼为变礼。然「毋不敬,安定辞,安民哉」!此三句,岂可谓之变礼?先儒以仪礼为经礼。然仪礼中亦自有变,变礼中又自有经,不可一律看也。礼记,圣人说礼及学者问答处,多是说礼之变。上古礼书极多,如河间献王收拾得五十六篇,后来藏在秘府,郑玄辈尚及见之。今注疏中有引援处,后来遂失不传,可惜!可惜!仪礼古亦多有,今所余十七篇,但多士礼耳。
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古文仪礼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十七篇同。郑康成注此十七篇,多举古文作某,则是他当时亦见此壁中之书。不知如何只解此十七篇,而三十九篇不解,竟无传焉!
仪礼疏说得不甚分明。温公礼有疏漏处,高氏送终礼胜得温公礼。
刘原父补亡记,如士相见义公食大夫义尽好。盖偏会学人文字,如今人善为百家书者。又如学古乐府,皆好。意林是专学公羊,亦似公羊。其它所自为文章如杂着等,却不甚佳。
永嘉张忠甫所校仪礼甚仔细,然却于目录中冠礼玄端处便错了。但此本较他本为最胜。
陈振叔亦尽得。其说仪礼云:「此乃是仪,更须有礼书。仪礼只载行礼之威仪,所谓『威仪三千』是也。礼书如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之类,是说大经处。这是礼,须自有个文字。」
士冠
问:「士冠礼『筮于庙门』,其礼甚详。而昏礼止云:『将加诸卜。』『占曰吉。』既无筮,而卜礼略,何也?」曰:「恐卜筮通言之。」又问:「礼家之意,莫是冠礼既详其筮,则于昏礼不必更详,且从省文之义如何?」曰:「亦恐如此。然仪礼中亦自有不备处,如父母戒女,止有其辞,而不言于某处之类。」
问「宿宾」。曰:「是戒肃宾也。是隔宿戒之。」
古朝服用布,祭则用丝。诗丝衣:「绎宾尸也。」「皮弁素积」,皮弁,以白鹿皮为之;素积,白布为裙。
问:「士冠礼有所谓『始加』、『再加』、『三加』,如何?」曰:「所谓『三加弥尊』,只是三次加:初是缁布冠,以粗布为之;次皮弁,次爵弁,诸家皆作画爵,看来亦只是皮弁模样,皆以白皮为之。缁布冠古来有之,初是缁布冠,齐则缁之。次皮弁者,只是朝服;爵弁,士之祭服。周礼,爵弁居五冕之下。」又问:「『致美乎黻冕』,注言:『皆祭服也。』黻冕恐不全是祭服否?」曰:「祭服谓之『黻冕』,朝服谓之『[韦毕]』,如诗『鞞琫有珌』,内则『端鞞绅』,皆是。」问:「士冠礼『一加』、『再加』,言『吉月』、『令月』;至『三加』,言『以岁之正』,不知是同时否?」曰:「只是一时节行此文,自如此说。加缁布冠,少顷又更加皮弁,少顷又更加爵弁,然后成礼。如温公冠礼亦仿此:初裹巾,次帽,次[巾璞-王]头。」又问:「黻冕,黻,蔽膝也,以韦为之。舜之画衣裳,有黼黻絺绣,不知又如何画于服上?」曰:「亦有不可晓。黻在裳之前,亦画黻于其上。」
陈仲蔚问冠仪。曰:「凡妇人见男子,每先一拜;男拜,则又答拜;再拜亦然。若子冠,则见母亦如之,重成人也。寻常则不如此。但古人无受拜礼,虽兄亦答拜,君亦然。但诸侯见君,则两拜还一拜。」
冠者见母与兄弟,而母与兄弟皆先拜,此一节亦差异。昏礼亦然。妇始见舅姑,舅姑亦拜。
士冠礼:「始冠缁布冠,冠而弊之。」弊是不用也。
士昏
仪礼昏礼:「下达用鴈。」注谓「在下之人,达二家之好而用鴈」,非也。此只是公卿大夫下达庶人,皆用鴈。后得陆农师解,亦如此说。陆解多杜撰,亦煞有好处,但简略难看。陈祥道礼书考得亦稳。义刚录云:「择之云:『自通典后,无人理会礼。本朝但有陈祥道陆佃略理会来。』曰:『陈祥道理会得也稳,陆农师也有好处,但杜撰处多,如仪礼』云云。」
问:「昏礼用鴈,『婿执鴈』,或谓取其不再偶,或谓取其顺阴阳往来之义。」曰:「士昏礼谓之『摄盛』,盖以士而服大夫之服,爵弁。乘大夫之车,墨车。则当执大夫之贽。前说恐傅会。」又曰:「重其礼而盛其服。」赐。
或问:「礼经,妇三月而后庙见,与左氏不同。」曰:「左氏说礼处,多与礼经不同,恐是当时俗礼,非必合于礼经。」又问:「既为妇,便当庙见,必三月之久,何邪?」曰:「三月而后事定。三月以前,恐更有可去等事;至三月不可去,则为妇定矣,故必待三月而后庙见。」或曰:「未庙见而死,则以妾礼葬之。」曰:「归葬于妇氏之党。」
乡饮酒
乡饮酒云:「笙入,乐南陔白华华黍。」想是笙入吹此诗,而乐亦奏此诗。乐,便是众乐皆奏之也。
聘礼
问聘礼所言「君行一,臣行二」之义。曰:「君行步阔而迟,臣行步狭而疾,故君行一步,而臣行两步,盖不敢同君之行而践其迹也。国语齐君晏子行,子贡怪之,问孔子君臣交际之礼一段,说得甚分晓。」
公食大夫礼
公食大夫礼,乃是专飨大夫。为主人者时出劝宾,宾辞而独飨。
觐礼
天子常服皮弁。惟诸侯来朝见于庙中,服冕服,用郁鬯之酒灌神。
觐,是正君臣之礼,较严。天子当依而立,不下堂而见诸侯。朝,是讲宾主之仪,天子当宁而立,在路寝门之外,相与揖逊而入。
丧服经传
今人齐衰用布太细,又大功、小功皆用苎布,恐皆非礼。大功须用市中所卖火麻布稍细者,或熟麻布亦可。小功须用虔布之属,古者布帛精粗,皆有升数,所以说「布帛精粗不中度,不鬻于市」。今更无此制,听民之所为。所以仓卒难得中度者,只得买来自以意择制之尔。
丧服葛布极粗,非若今之细也。
「缌十五升,抽其半」者,是一●只用一经。如今广中有一种疏布,又如单经黄草布,皆只一经也。然小功十二升,则其缕反多于缌矣,又不知是如何。
问:「温公仪,首绖缀于冠,而仪礼疏说别材而不相缀。」曰:「缀也得,不缀也得,无紧要。」
尧卿问绖带之制。曰:「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指一围。腰绖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绞带象革带,一头有扣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总,如今之髻巾。括发,是束发为髻。」安卿问:「郑氏仪礼注及疏,以男子括发与免,及妇人髽,皆云『如着幓头然』。所谓幓头,何也?」曰:「幓头只如今之掠头编子,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髻也。『免』,或读如字,谓去冠。」又问妇人首绖之制。曰:「亦只是大麻索作一环耳。」「幓」音骖。
或问服制。曰:「仪礼事事都载在里面,其间曲折难行处,他都有个措置得恰好。」因举一项:「父卒,继母嫁,后为之服报。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尝为母子,贵终其恩,此为继母服之义。」
沈存中说,丧服中,曾祖齐衰服,曾祖以上皆谓之曾祖,恐是如此。如此,则皆合有齐衰三月服。看来高祖死,岂有不为服之理!须合行齐衰三月也。伊川顷言祖父母丧,须是不赴举,后来不曾行。法令虽无明文,看来为士者为祖父母期服内,不当赴举。
沈存中云,高祖齐衰三月,不特四世祖为然,自四世以上,凡建事,皆当服衰麻三月,高祖盖通称耳。
问:「某人不肯丁所生母忧。」曰:「礼为所生父母齐衰杖期,律文许申心丧。若所生父再娶,亦当从律,某人是也。」又问:「若所生父与所继父俱再娶,当持六丧乎?」曰:「固是。」又问先儒争濮议事。曰:「此只是理会称亲。当时盖有引戾园事,欲称『皇考』者。」又问:「称『皇考』是否?」曰:「不是。然近世儒者亦有多言合称『皇考』者。」
「仪礼『稽颡』条内,注说:『国君有疾,不能为祖父母、曾祖父母服,则世子斩。』又曰:『君丧皆斩。』说已分明。天子无期丧。凡有服,则必斩三年。」
因言,孙为人君,为祖承重。顷在朝,检此条不见。后归家检仪礼疏,说得甚详,正与今日之事一般。乃知书多看不办。旧来有明经科,便有人去读这般书,注疏都读自王介甫新经出,废明经学究科,人更不读书。卒有礼文之变,更无人晓得,为害不细!如今秀才,和那本经也有不看底。朝廷更要将经义、赋、论、策颁行印下教人在。
无大功尊。父母本是期,加成三年。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本是大功,加成期。其曾祖父母小功,及从祖、伯父母、叔父母小功者,乃正服之不加者耳。
母之姊妹服反重于母之兄弟,缘于兄弟既嫁则降服,而于姊妹之服则未尝降。故为子者于舅服缌,于姨母服小功也。
舅于甥之妻有服,甥之妻于夫之舅却无服,也可疑。恐是舅则从父身上推将来,故广;甥之妻则从父身上推将来,故狭。
「礼,妻之父曰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古礼『甥』字用处极多,如婿谓之『甥』,姑之子亦曰『甥』。」或问:「『侄』字,本非兄弟之子所当称?」曰:「然。伊川尝言之。胡文定家子弟称『犹子』,礼『兄弟之子,犹子也』,亦不成称呼。尝见文定家将伊川语录凡家书说『侄』处,皆作『犹子』,私尝怪之。后见他本只作『侄』字,乃知『犹子』字文定所改,以伊川尝非之故也。殊不知伊川虽非之,然未有一字替得,亦且只得从俗。若改为『犹子』,岂不骇俗!据礼,兄弟之子当称『从子』为是。自曾祖而下三代称『从子』,自高祖四世而上称『族子』。」
始封之君不臣其兄弟,封君之子不臣其诸父,不忘其旧也。公谨。
丧服,五服皆用[艹麻]。朋友麻,是加麻于吊服之上。麻,谓绖也。
问:「『改葬缌』,郑玄以为终缌之月数而除服,王肃以为葬毕便除,如何?」曰:「如今不可考。礼宜从厚,当如郑氏。」问:「王肃以为既虞而除之。若是改葬,神已在庙久矣,何得虞乎?」曰:「便是如此,而今都不可考。看来也须当反哭于庙。」问:「郑氏以为只是有三年服者,改葬服缌三月;非三年服者,吊服加麻,葬毕除之否?」曰:「然。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而除。』则非父母不服缌也。」
既夕
问:「朝祖时有迁祖奠,恐在祖庙之前。祖无奠而亡者难独享否?」曰:「不须如此理会。礼说有奠处便是合有奠,无奠处便合无奠,更何用疑?其它可疑处却多。如温公疑斩、齐古制,而功、缌又却不古制,是何说也?古者五服皆用麻,但有等差,皆有冠绖,但功、缌之绖小耳。今人吉服不古而凶服古,亦无谓也。今俗丧服之制,下用横布作栏,惟斩衰用不得。」
少牢馈食
仪礼:「日用丁巳。」按注家说,则当作「丁、己」,盖十干中柔日也。
仪礼馈食之词曰:「适尔皇祖伯某父。」伯,伯仲叔季也;某,字也;父,美称,助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