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若实有应不依他成
既必依他成定知非实有
非即色有瓶非离色有瓶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
若一不名瓶瓶应不名一
瓶一曾无合瓶应无一名
若色遍于实色应得大名
敌论若非他应申自宗义
有数等能相显所相不成
除此更无因故诸法非有
离别相无瓶故瓶体非一
一一非瓶故瓶体亦非多
非无有触体与有触体合
故色等诸法不可合为瓶
色是瓶一分故色体非瓶
有分既为无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无差
唯一类是瓶余非有何理
若色异味等不异于瓶等
瓶等即味等色何即瓶等
瓶等既无因体应不成果
故若异色等瓶等定为无
瓶等因若有可为瓶等因
瓶等因既无如何生瓶等
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如离于色等瓶体实为无
色体亦应然离风等非有
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烧
故薪体为无离此火非有
余暖杂故成如何不成火
若余不成暖由火法应无
若火微无薪应离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应无火极微
审观诸法时无一体实有
一体既非有多体亦应无
若法更无余汝谓为一体
诸法皆三性故一体为无
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
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
于相续假法恶见诸真常
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
诸法众缘成性羸无自在
虚假依他立故我法皆无
果众缘合成离缘无别果
如是合与果诸圣达皆无
识为诸有种境是识所行
见境无我时诸有种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