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名Abhidharmamaha^vibha^s!a^ -s/a^stra 。凡二百卷。略称大毗婆沙论、婆沙论、婆沙。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七册。本论乃注释印度迦多衍尼子之阿毗达磨发智论,广明法义,备列诸种异说。自西元一○○年至一五○年间于北印度迦湿弥罗(梵Kas/mi^ra ,今克什米尔)编辑而作,为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者。相传系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与胁尊者(梵Pa^rs/va )招集五百阿罗汉,经十二年而成,即第四次之经典结集。本论之内容系收集诸论师对说一切有部佛教根本圣典发智论之注释,与发智论同样分杂、结、智、业、大种、根、定、见等八蕴(八章)。系统地总结‘说一切有部’之理论主张,并对大众部、法藏部、化地部、饮光部、犊子部、分别说部等部派,以及数论、胜论、顺世论、耆那教等之观点进行批驳。其中心问题为三世实有与法体恒有论。由于此婆沙论之编辑,部派佛教教义遂因而广为宣扬,对大乘佛教亦产生极大影响。异译本为阿毗昙毗婆沙论,凡六十卷,相当于玄奘译本卷一一一以前之部分,为北凉浮陀跋摩、道泰等合译,世称为旧婆沙,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二论皆为研究部派佛教之珍贵资料。
最新章节 :
卷第二百
更新时间 : 2024-03-29 21:47
同类推荐
-
观佛三昧海经
梵名Buddha -dhya^na-sama^dhisa^gara-su^tra 。凡十卷十二品。东晋佛陀跋陀罗译。又称观佛三昧经、观佛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此经系佛于迦毗罗城尼拘楼陀林中,为父王阅头檀、姨母憍昙弥等所说,教以住观佛三昧,并谓此三昧功德深广,能得解脱。此经凡十二品:(一)六譬品,(二)序观地品,(三)观相品, (四)观佛心品,(五)观四无量心品,(六)观四威仪品,(七)观马王藏品,(八)本行品, (九)观像品,(十)念七佛品,(十一)念十方佛品,(十二)观佛密行品。又开元释教录卷十四单译阙本录举出鸠摩罗什译之观佛三昧经一卷,然其与此经之异同则不详。
-
如来庄严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经
《如来庄严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经》,如经名所述,是阐释诸佛境界的经典,属于大乘五大部之宝积部,被重要论书《究竟一乘宝性论》所引述,其梵文原本尚存,公元六世纪初,由印度译经师昙摩流支译成中文;于同一时期,扶南(今柬埔寨)法师僧伽婆罗再将此经译为汉文,名为《度一切佛境界智严经》,但此译字数不足,属于简单译本; 五百年后,印度三藏法护及汉地高僧惟浄等共同再度译为中文,名为《佛说大乘入诸佛境界智光明庄严经》。
作品章节
- 卷第一 03-29 卷第二 03-29 卷第三 03-29
- 卷第四 03-29 卷第五 03-29 卷第六 03-29
- 卷第七 03-29 卷第八 03-29 卷第九 03-29
- 卷第十 03-29 卷第十一 03-29 卷第十二 03-29
- 卷第十三 03-29 卷第十四 03-29 卷第十五 03-29
- 卷第十六 03-29 卷第十七 03-29 卷第十八 03-29
- 卷第十九 03-29 卷第二十 03-29 卷第二十一 03-29
- 卷第二十二 03-29 卷第二十三 03-29 卷第二十四 03-29
- 卷第二十五 03-29 卷第二十六 03-29 卷第二十七 03-29
- 卷第二十八 03-29 卷第二十九 03-29 卷第三十 03-29
- 卷第三十一 03-29 卷第三十二 03-29 卷第三十三 03-29
- 卷第三十四 03-29 卷第三十五 03-29 卷第三十六 03-29
- 卷第三十七 03-29 卷第三十八 03-29 卷第三十九 03-29
- 卷第四十 03-29 卷第四十一 03-29 卷第四十二 03-29
- 卷第四十三 03-29 卷第四十四 03-29 卷第四十五 03-29
- 卷第四十六 03-29 卷第四十七 03-29 卷第四十八 03-29
- 卷第四十九 03-29 卷第五十 03-29 卷第五十一 03-29
- 卷第五十二 03-29 卷第五十三 03-29 卷第五十四 03-29
- 卷第五十五 03-29 卷第五十六 03-29 卷第五十七 03-29
- 卷第五十八 03-29 卷第五十九 03-29 卷第六十 03-29
- 卷第六十一 03-29 卷第六十二 03-29 卷第六十三 03-29
- 卷第六十四 03-29 卷第六十五 03-29 卷第六十六 03-29
- 卷第六十七 03-29 卷第六十八 03-29 卷第六十九 03-29
- 卷第七十 03-29 卷第七十一 03-29 卷第七十二 03-29
- 卷第七十三 03-29 卷第七十四 03-29 卷第七十五 03-29
- 卷第七十六 03-29 卷第七十七 03-29 卷第七十八 03-29
- 卷第七十九 03-29 卷第八十 03-29 卷第八十一 03-29
- 卷第八十二 03-29 卷第八十三 03-29 卷第八十四 03-29
- 卷第八十五 03-29 卷第八十六 03-29 卷第八十七 03-29
- 卷第八十八 03-29 卷第八十九 03-29 卷第九十 03-29
- 卷第九十一 03-29 卷第九十二 03-29 卷第九十三 03-29
- 卷第九十四 03-29 卷第九十五 03-29 卷第九十六 03-29
- 卷第九十七 03-29 卷第九十八 03-29 卷第九十九 03-29
- 卷第一百 03-29 卷第一百一 03-29 卷第一百二 03-29
- 卷第一百三 03-29 卷第一百四 03-29 卷第一百五 03-29
- 卷第一百六 03-29 卷第一百七 03-29 卷第一百八 03-29
- 卷第一百九 03-29 卷第一百一十 03-29 卷第一百一十一 03-29
- 第一百一十二 03-29 卷第一百一十三 03-29 卷第一百一十四 03-29
- 卷第一百一十五 03-29 卷第一百一十六 03-29 卷第一百一十七 03-29
- 卷第一百一十八 03-29 卷第一百一十九 03-29 卷第一百二十 03-29
- 卷第一百二十一 03-29 卷第一百二十二 03-29 卷第一百二十三 03-29
- 卷第一百二十四 03-29 卷第一百二十五 03-29 卷第一百二十六 03-29
- 卷第一百二十七 03-29 卷第一百二十八 03-29 卷第一百二十九 03-29
- 卷第一百三十 03-29 卷第一百三十一 03-29 卷第一百三十二 03-29
- 卷第一百三十三 03-29 卷第一百三十四 03-29 卷第一百三十五 03-29
- 卷第一百三十六 03-29 卷第一百三十七 03-29 卷第一百三十八 03-29
- 卷第一百三十九 03-29 卷第一百四十 03-29 卷第一百四十一 03-29
- 卷第一百四十二 03-29 卷第一百四十三 03-29 卷第一百四十四 03-29
- 卷第一百四十五 03-29 卷第一百四十六 03-29 卷第一百四十七 03-29
- 卷第一百四十八 03-29 卷第一百四十九 03-29 卷第一百五十 03-29
- 卷第一百五十一 03-29 卷第一百五十二 03-29 卷第一百五十三 03-29
- 卷第一百五十四 03-29 卷第一百五十五 03-29 卷第一百五十六 03-29
- 卷第一百五十七 03-29 卷第一百五十八 03-29 卷第一百五十九 03-29
- 卷第一百六十 03-29 卷第一百六十一 03-29 卷第一百六十二 03-29
- 卷第一百六十三 03-29 卷第一百六十四 03-29 卷第一百六十五 03-29
- 卷第一百六十六 03-29 卷第一百六十七 03-29 卷第一百六十八 03-29
- 卷第一百六十九 03-29 卷第一百七十 03-29 卷第一百七十一 03-29
- 卷第一百七十二 03-29 卷第一百七十三 03-29 卷第一百七十四 03-29
- 卷第一百七十五 03-29 卷第一百七十六 03-29 卷第一百七十七 03-29
- 卷第一百七十八 03-29 卷第一百七十九 03-29 卷第一百八十 03-29
- 卷第一百八十一 03-29 卷第一百八十二 03-29 卷第一百八十三 03-29
- 卷第一百八十四 03-29 卷第一百八十五 03-29 卷第一百八十六 03-29
- 卷第一百八十七 03-29 卷第一百八十八 03-29 卷第一百八十九 03-29
- 卷第一百九十 03-29 卷第一百九十一 03-29 卷第一百九十二 03-29
- 卷第一百九十三 03-29 卷第一百九十四 03-29 卷第一百九十五 03-29
- 卷第一百九十六 03-29 卷第一百九十七 03-29 卷第一百九十八 03-29
- 卷第一百九十九 03-29 卷第二百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