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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种 埋积贼

雨花香 石成金 728 2022-05-09 10:25

  

  马厅尊获积贼,先给本银,劝令改过。不改,后重法枷责。又不改,是一而再再而三,终无改过之日矣。及活埋除灭,诚为快事。

  予曾见泰州州官,拿获贼人,即用大铁棍,约重二十余斤,手足铁环钉坚,朔望赴官验看,许其沿街求乞,兼令各处寻觅伙贼。若有续获,又将铁棍钉续获之贼。予亲见带铁棍而行者三人,是亦治贼之一法,较之活埋,还留其命。

  扬州有个积年贼,叫做:“孙驼子”,这人矮小如猴,任你高楼大屋,将身一纵即上。更有本事,只用手指掐着梁椽,空中可行数十步。远近被其偷窃者甚多,恨不得寝皮食肉。

  那时有清军厅马老爷讳骧,手下有四、五个老快手,专会捕盗。因报有失贼,马厅尊着令老快缉捉。不三、四日,即将孙驼子拿见马公,直认不辩。马公极仁慈,因吩咐道:“为人在世,诸般生意俱可养生,何苦做贼偷窃?获着夹打吊考,九死一生。本厅念汝初犯,一板也不打,反捐俸银五两,给汝做本钱。或卖薪蔬度活,改过自新。若再做贼,必尽法打死,决不轻饶。”

  孙贼叩头感恩,领银而未曾三个多月,本银用完,旧性复起。又往一家偷卷一空。失主报了马公,老快又获孙贼,见马公,问实直招,随将孙贼重责四十板,枷两月。释放时,又当堂吩咐道:“本厅今从宽饶死。若或再犯,你莫想有命。”孙贼叩头感颂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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