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野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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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鄮乌伤下注引《英雄交争记》云:“初平三年,分县南乡为长山县。”按所引疑即《汉末英雄记》。又《御览》十六引“在尊者前宜各具一手巾,不宜借人巾用。”此条不知何属,并附录於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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