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字号第一册
卷之一图考
卷之二星野考
卷之三表胜考附里至
卷之四山水表
卷之五疆域表
诸字号第二册
卷之六狩典纪附封挥
卷之七望典纪仲历代诸臣僚文
鬼字号第三册
卷之八遗蹟纪
卷之九灵宇纪神佛寺观
神字号第四册
卷之十灵宇纪圣贤庙祠
卷之十一官室志
卷之十二物产志
卷之十三香税志
卷之十四灾祥志
而字号第五册
卷之十五登览志历代诗章
卷之十六登览志国初至嘉靖甲寅以前诗章
无字号第六册
卷之十七登览志国朝嘉靖甲寅以後诗章
疑字号第七册
卷之十八登览志历代赋记杂着
右《 岱史》 为义,凡十有四,别而为卷凡十有八,中问丰省不齐,缉而为册凡七,取《 中庸》 质诸鬼神而无疑句以命册焉。夫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岱宗山灵,盖鬼神之大者。是役也,澡思摄管,对越俨然,登谒搜奇,骏奔匪懈,诅非鬼神与质乎?顾凡陋胸襟,安知天道?又安能以无疑?余於兹有深愧矣。然孟子论尽心知性,而归之於知天,则知天之学,要在尽心中得之。余诵法往古,从事笔砚,以供明神之役,敢不尽厥心以晤假,而求底於无疑之境哉。兹所为命名,岂漫然无所取义云。查志隆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