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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问第三十八

礼记 戴圣 639 2020-02-14 09:25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则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 也。故曰:无易之道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 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 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者有 已,复生有节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 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 鸣号焉,商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 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 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与相与 群居而不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 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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