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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延平王受明官爵考

郑成功传 郑亦邹 874 2024-01-02 11:18

  

  延平王郑成功受明之官爵,各书记载,官则缺略不全,爵则名称互异,其除授封拜年月,又各不同,于是一切军国大事,有与其官职封爵牵连而不能定其年月者,皆纠纷而不能理,往往因果倒置,事实淆乱。治史者所以因一事之探讨,由甲及乙,由乙及丙,辗转牵连而不能定,经累旬月而不能断者,大率此等极小问题有以梗之耳。

  例如「招讨大将军」一官,南疆逸史郑成功传谓:『授为招讨大将军,时年二十二』((逸史列传三十八),则为隆武元年也,而续明纪事本末则谓:『隆武二年八月辛丑,帝遇害于汀州;十二月癸丑朔,招讨大将军忠孝伯朱成功起兵于海上,移文仍称隆武二年,自称罪臣朱某,钤以招讨大将军印(』。『隆武四年(永历二年)十月,永历帝在肇庆,使晋成功威远侯、招讨大将军如故』。『永历十二(年十二月,封成功为延平郡王招讨大将军,赐尚方剑』(以上三则,均见续明纪事本末卷七),同是一书,其说已前后矛盾。若从前说,则「招讨大将军」一官统隆武、永历两朝,未尝间断。从后说,则隆武时固为招讨大将军,在永历时至十二年十二月,始再为招讨大将军。

  又如「协理宗人府」一官,南疆逸史郑成功传谓:『协理宗人府事』(逸史列传三十八)。台湾外纪则又谓:『宗人府宗正』。小腆纪年同。而思文大纪又谓:『乙酉十二月初六日,以平夷侯郑芝龙掌宗人府印务』,从前二说,则「协理宗人府事」与「宗人府宗正」不同也。由后之说,则掌宗人府(印务者,芝龙与成功又不同也。

  又如「漳国公」一爵,闽海纪要谓『封于永历三年七月』,沈佳存信编又谓『封于永历四年正月』,沈云台湾郑氏始末则又谓『封于永历七年八月』;是漳国公所封年月有三说也。

  

  以上各种问题,如不博考详说,折中归一,则成功一生史事,大都纠纷牵连而不能定,此余所以不惮繁而作此考也。兹分其官与爵为二,以便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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